曾春明,1973年出生,1995年入党,硕士学位,曾任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等职。现任万安县窑头法庭庭长。连续多年被万安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先后荣获市中院个人三等功、市普法先进个人、市中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
小小肩上重重的担
身材瘦削,待人诚恳,这是对他的第一印象。窑头法庭管辖窑头镇、百嘉镇、枧头镇、麻源垦殖场的所有民商事案件,辖区面积399.2平方公里,人口8.2万多人,每年的民商事案件200件以上。2011年1月,曾春明被调整至窑头法庭任负责人,2012年10月被任命为庭长,至今已在法庭工作5年。工作中,他总是身先士卒,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办,从不摆架子,从不搞特权,每年的办案数均在全院前三名。法庭的同志都知道,曾春明从不睡午觉,吃完饭就回到办公室继续写裁判文书,甚至有时晚上也不休息。由于长期伏案工作,他患上了颈椎体增生,但他从未在领导面前叫过苦叫过累,从没请过一天假,从未耽误过一天工作。
坚持公平与正义,用诚心服务社会,这是曾春明的人生格言。他时常说,当一名法官是他的骄傲,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天起,就担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就必须做到司法为民,为赤色法徽增光,为金色天平添彩。
晓之以法动之以情
他出身农村,情系百姓,案里案外为群众排忧解难;他深刻理解当事人打官司的不易,始终坚持“一把椅子请坐,一杯开水请喝”的温暖工作法和“四个一样”办事风格。他以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行得通的方式办理案件,通过艰辛的调解,让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融情于法、案结事了。他总是说,法官在接待当事人和办理任何一起案件时,一定要放下架子,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心、有责任心,要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消化矛盾的心理,去分析案情、去做说服调解工作。
窑头镇窑头村彭某,今年已70多岁,前后诉讼到法院的案件有8起,与法院打交道近20年,是一位具有一定法律意识的农村妇女,被镇村干部视为“老大难”,没人愿意与其接触。而曾春明以心交心,通过家访、谈心,了解矛盾的根源,帮助其家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不厌其烦地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找出解决的办法,通过10多次家访和调解,其家庭矛盾得以彻底化解,彭某逢人便说:“法庭是人民的法庭,我相信曾庭长。”
窑头镇横塘村的82岁老人刘某找到法庭,诉说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要求法官为其作主。曾春明在认真听取了刘某的诉求后,迅速启动诉前速调机制,案件当天立案,并立即前往刘某村中。向村主任及村民了解实际情况后,他找到刘某的儿子,跟他讲中国传统美德之孝,讲法律义务之赡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刘某的儿子羞愧地低下头,表示自己知道错了,当天调解顺利履行。
创新工作便民利民
为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诉讼,曾春明在窑头法庭建立了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模式,构建了点、线、面相结合的调解网络,实现了以法庭法官为中心纽带、村居法务室为平台、司法协理员为调解人员的维稳体系,并提出了“调解优先、调解最大化”的工作理念,创新了“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借力调解、情感调解”等方法,真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的目标,其个人办案的调撤率在法院年年领先。
蓝某是福建省龙岩市人,因误将一笔钱存入在万安县枧头镇肖某的账上,而肖某本人在广东打工,多年未回。为尽快妥善处理案件,帮助蓝某追回存款,曾春明从接手案件起,就立即与肖某取得联系,邀其到法庭“聊一聊”,提出调解方案,并通过电话和QQ视频与远在福建的蓝某再进行沟通。最终,案件得以成功调结,蓝某顺利得到钱款。事后,蓝某对法官的办案方法大为赞赏。
精准扶贫暖人心
2016年,曾春明挂职万安县枧头镇九斗村“第一书记”。进村后,曾春明积极走访村民,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在全村建档立卡,共识别贫困户380户。为了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曾春明挨家挨户走访、讲解脱贫攻坚政策,开展技术培训,鼓励村民以蛋鸡养殖和肉牛养殖产业为主,并且引进资金支持,带动了村里很多贫困户在家创业。“曾庭长不仅是人民的好法官,更是人民的好书记,有了曾书记的帮扶,我看到了脱贫的希望。”村民郭英伟如是说。
曾春明始终坚持公正廉洁、阳光司法的理念和不卑不亢、不贪不占的处事风格。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党员“亲民、爱民、为民”的丰富内涵,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一位共产党员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