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官巧执银行借款担保案

  发布时间:2009-10-28 09:00:59


    万安法院网讯  6月26日,申请执行人百加信用社负责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深情地说到“谢谢你们,还是法官有办法,不然我们这个案子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一起看似无执行可能的案件,通过法官巧施方法,得以成功执结。 

    原来,万安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对申请执行人万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加信用社申请的与被执行人张某、刘某、肖某、张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后,经过数月的执行,效果不佳,针对这起执行案,执行法官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可每次都无功而返。 

    张某是直接借款人,而肖某、刘某是保证人,每次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其都说没钱,要么抓他去拘留几天,可执行法官心里也清楚,抓他去拘留也没有人替他还钱。然而其他三个担保人都说是为张某做保证,其实现在张某也有钱,就是想赖着不还,要还找他要去。 

    办案的执行法官心急如焚,于是决定还是应该从担保人的身上入手,将被执行人之一的刘某传唤到法院,然后告知其作为连带保证人的相关法律义务,并要求其当场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张某到法院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否则自己将被司法拘留15天。没想到这一招果然奏效,被执行人张某听说要拘留保证人刘某,考虑到自己是生意人,且认识到刘某也是帮自己的忙才惹火上身,同时为自己的声誉着想,其立即答应马上筹钱归还借款。 

    不到半天工夫,被执行人张某就将80000元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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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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