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的工程欠款,现在终于兑现了,万分感谢!”

  发布时间:2011-06-21 16:58:38


    万安法院网讯 6月20日,一起欠了十多年的装修工程款在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终于执结,当申请执行人领到这九万多元执行款时,激动得流下了热泪说:“十多年的工程欠款,现在终于兑现了,万分感谢!”

    1995年,井冈山市建筑装璜工程公司与万安县建设水电装璜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因尚有六万元装修工程款项一直未结清而引发纷争,致使原告井冈山市建筑装璜工程公司于2007年以万安县建设水电装璜公司及万安县建设局等为被告起诉到万安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由被告万安县建设水电装璜公司向原告井冈山市建筑装璜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6万元及相应利息。该案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后,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原告于是向万安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万安县建设水电装璜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濒临倒闭而自行解散,且早在2002年就未进行工商年检,被工商部门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此期间,井冈山市建筑装璜工程公司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诉再审,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安县建设局作为万安县建设装璜公司的出资人、设立人,在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及时组织公司清算,但该局未对公司进行清算,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改判由被告万安县建设水电装璜公司向原告井冈山市建筑装璜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欠款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万安县建设局对该工程欠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重新申请执行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法律措施,做了大量耐心而细致的工作,仅用一个月就将这件欠款长达十多年之久的案件执结,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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