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打“群众”牌 巧执“老赖”案

  发布时间:2014-06-06 10:38:51


    万安法院网讯 5月27日,肖某从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感叹道:“王某是出了名的‘老赖 ’,能从他手中拿回货款,真是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

    2012年12月,王某带着温某来到肖某店里购买家电产品6件,价值9841元。在开具发票时,王、温二人说写杜某的名字。因肖某不认识温某,误以为温某就是杜某,便开具了客户名为杜某的销货单。温某当场支付了1000元货款,王、温二人承诺余款在货到安装后一次性付清。肖某把家电送到温某家中安装调试好后,要求温某付清余款。温某说让王某付款,肖某就电话向王某讨要余款。王某在电话中承诺,两天后付款。此后,在肖某多次催促下,王某向肖某出具了担保字据。肖某多次向王、温二人催收余款未果,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向肖某支付货款884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王某是有案底的“老赖”,具备一定的规避执行的能力,当前又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对此,执行法官并不气馁,在今年的群众路线走访群众活动中,针对执行难问题,执行法官带着问题走访,带着案卷走访,积极打造执行网络,充分发动群众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工夫不负有心人”,不久,一条宝贵的执行线索便呈现到法官的面前。据群众反映,王某现在湖北某地替人管理工地。执行法官得知此消息后,迅速与该工地负责人联系,督促王某及时到法院履行给付义务。在执行干警群众路线工作的强大威慑下,难堪重负的王某到法院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王某对执行法官说:“你们法院真厉害!对我发动群众战争,我虽然躲在湖北工地,但是上有老板,下有亲友催促,每天胆战心惊,日子很不好过。真是服了你们了!”

第1页  共1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