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打“亲情”牌 执结“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4-06-11 15:13:05


    万安法院网讯 一起申请人都觉得难以执行的案件,在执行法官和法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执结。5月28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2年3月1日17时许,40多岁的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适遇张某驾驶助力车经过,两车相撞,造成双方受伤和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黄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为此法院判决黄某赔偿张某35631元,张某赔偿黄某10074元,相互品对后,黄某还应赔偿张某损失25723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此案后,执行人员迅速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在查询、扣划了黄某在银行5330元的存款后,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毫无进展。执行人员也了解到黄某家庭经济也不宽裕,两个小孩均在读书。出了交通事故后,黄某和老公均外出打工,长年不回家。而申请人张某的妻子于2005年去世,生有两个小孩,一个小孩已出嫁,还有一个小孩还在上大学,张某受伤后已做不了重活,家里还欠着10多万的外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如果不尽快将执行款执行到位,将会给这个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在被执行人找不到而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负责该案执行的法官和法警思索应从何处打开案件执行的突破口。在执行中,他们了解到被执行人黄某有一个弟弟在县城做生意,遂多次找到黄某弟弟做工作。看到执行人员不辞辛苦多次前来,黄某弟弟最终表示如果申请人愿意做出让步,他可以代姐姐将这笔执行款付清。为此,执行法官和法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和解,一起看似打了死结的案件在执行人员巧妙打出亲情这张牌后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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