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追踪执行十五年 始终不忘陈年旧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4-07-30 10:59:51


    万安法院网讯 “你好,我是万安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彭某欠你的钱我们已经执行到位,请你到法院来领取执行款。” 7月29日,当廖某来到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签字领取迟来的690元劳动报酬及迟延履行利息1932元时,难掩心中的喜悦,不住地对执行法官说:“感谢法官帮我追回这笔钱,虽然该案执行历时十多年,但我不怪法院,这个案子的钱很少,我知道法院一直在为我这个案子努力着。”

    1999年4月3日,原告廖某夫妻与被告彭某口头约定:即日起,原告夫妻在被告的窑厂打砖,每打一块砖,单价0.06元。在打砖期间,被告共预付原告人民币1050元。至1999年7月3日,原告共打砖2.9万块。因被告不及时提供盖料,影响原告正常打砖,原告便向被告提出辞工要求,但遭被告拒绝,双方发生争执。在未结算的情况下,原告离开被告的窑厂,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尚欠的劳动报酬690元。

    判决生效后,彭某以廖某所打砖块不符合质量为由拒绝支付尚欠的劳动报酬。为此廖某于1999年10月2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彭某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诉。2000年9月6日,检察机关就此案向中院提出抗诉,该案中止执行。法院经再审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虽然该案标的不大,但由于彭某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东躲西藏,法院很难找到其本人和财产。案件限入僵局十几年。十几年来,该案的执行法官虽然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不论是哪个执行法官接手此案,都将该案放在心中,一直没有放弃查找彭某及他的财产。在无数次的银行查询后,法院不久前终于查到彭某在一个乡下银行的账户有资金出入,这个账户近期打入了一笔存款,执行法官立马依法冻结、扣划执行款。一起15年的陈年旧案终于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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