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赖债“躲猫猫” 上“黑名单”榜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4-11-05 11:33:49


    万安法院网讯 10月30日上午,被执行人梁某急忙到法院,请求执行法官和法警说:“我今天来把我这个案子的钱全部交掉,请法院把我从县城显示屏上‘黑名单’中删除,这样弄得我很没面子,家里还要借款盖房子,法院不把我的名字删除,我没办法贷到款。”

    何某、彭某和梁某同是货车司机,因梁某承包了一个运送建筑材料的工作,但当时梁某运力有限,遂叫何某和彭某帮忙运输。工作结束后双方结账,因当时梁某没钱付款,遂出具一张欠条给何某和彭某,承诺按欠条规定的时间付款。但事后梁某并未遵守诺言,何善全和彭强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梁某向何某和彭某支付材料款9580元。

    该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梁某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今年法院把被执行人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梁某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信用卡、限制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梁某正好家里盖小洋楼去银行贷款被告知被纳入黑名单,银行无法给其办理货款。

    10月30日上午,梁某去县城办事,突然看到县城凤凰广场、车站及北门桥等闹市区几个大显示屏上正在曝光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仔细一看,他的大名及照片正在其中,梁某大吃一惊,急忙跑到法院称愿意付完这笔款。

    执行法官马上通知申请人来法院,在执行法官和法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放弃部分延迟履行金,由梁某拿1万元了结此案。

    因梁某履行完法律义务,法院正按照报批程序将梁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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