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假擒老赖 四年积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5-05-08 14:47:33


    万安法院网讯 “郭法官,对不起,当时我的情绪太激动了,才会这样对法官,我没有想到时隔四年你们还会找到我,而且还是在假期,我会将这三个案件的钱全部拿掉,请求法院对我宽大处理。”在拘留所,邹某不断地向执行法官郭法官道歉,双手抱着头,痛苦地流下了眼泪。

    2009年至2010年,邹某分三次向老婆古某的两个哥哥借款共计6万多元,邹某和古某离婚后,古某的两个哥哥将邹某告上法庭,要求邹某返还借款6万多元,经分割,法院判决邹某共应返还古某的两个哥哥3万多元。判决生效后,邹某未履行三个判决的义务,故古某的两个哥哥分别于2011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邹某离婚后居无定所,执行法官三番五次到邹某家中寻找邹某,并且多次到银行、交警、房产等部门查询邹某的财产,均徒劳无功。三个案件只得暂时中止执行,束之高阁。

    2015年5月2日,申请人的父亲打电话给执行法官郭法官,称在万安县城看到被执行人邹某,要求法院立即派人前往,否则邹某又会外出打工,不知猴年马月能找到他,他儿子借出的钱也不知何时能要回来。接到电话后,不顾正在休“五一”法定假,郭法官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立即带领一名执行法官和两个法警前往邹某露面的地方。看到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和法警,邹某做梦也没有想到假期还是没有逃过法官的眼,他很诧异,进而情绪非常激动,因为对前妻一家人的做法很反感,邹某不顾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从店面的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乱飞乱舞,根本不听执行法官的劝阻,见此情况,执行法官和法警无所畏惧,一起上前按倒邹某,夺下菜刀,并对其宣布司法拘留15日,送往拘留所。

    5月4日一上班,郭法官前往拘留所提审邹某,经过在拘留所冷静地思考,邹某对自己当时的行为非常后悔,邹某表示他会叫家人拿钱将这三个案件连本带息全部执行完毕,至此,涉及到邹某的三件民间借贷纠纷案全部执行完毕。鉴于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认真进行了检讨,将三个案件履行完毕,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邹某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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