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游无机可乘 老赖自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5-07-22 15:56:08


    万安法院网讯 “郭法官,我今天已经把借肖某的10.6万元及利息全部转到肖某的账户上去了,这是转账单。请法院把我们的名字从‘黑名单’上删除,我们就要到香港去旅游了,因为法院把我们纳入了‘黑名单’,旅行社帮我们办飞香港的飞机票也办不到……我今天和申请执行人肖某一起来到法院,把这个案子结了”。7月20日星期一一上班,被执行人王某和申请人肖某就来到法院,找到郭法官,拿出转账单,要求办理结案手续并将其名字从“黑名单”中删除。

    被执行人曾某、王某系夫妻。2013年1月份的一天,曾某找到肖某,称买房急需一笔资金周转,想向肖某借钱,肖某看在双方系同学的份上,借给曾某10.6万元,曾某出具借条,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至2013年4月30日,王某亦在借条上签字。因借款到期曾某夫妻未还借款,故肖某诉至法院。2015年1月26日,法院经审理判决曾某夫妻偿还肖某借款10.6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因曾某夫妻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肖某于2015年7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义务,并依法将两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两夫妻均有工作单位,家庭经济条件尚可,有一部小汽车在诉讼中已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曾某夫妻要求他们履行判决义务,但对于法院的判决及纳入“黑名单”两夫妻一概不理,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于不顾,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死嗑着。正当执行法官准备将王某名下的小汽车扣押至法院,准备按评估拍卖程序,提请司法技术室进行评估拍卖时,事情出现了转机,时值暑假期间,曾某夫妻想带小孩港澳游,到旅行社报了名,钱也交了,但到办理买飞机票时,旅行社告之他们,因为法院将他们纳入了“黑名单”,他们买不了飞机票。曾某夫妻傻眼了,坐不了飞机,怎么办呢?钱也交了,不去钱不但退不回来,小孩也不依,他们也不敢告诉小孩买不了飞机票的真实原因,两夫妻经过商量,还是决定把这笔借款还了,把在法院的案子结了,以了结一桩心事,以圆了小孩港澳游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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