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官送款上门 困难民工含泪道谢

  发布时间:2016-12-20 10:00:11


    万安法院网讯  12月15日上午,当万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将执行到位的赔偿款送到申请人王某手中时,他满含热泪地对执行法官说:“你们辛苦了,我的案子让你们费心了……”

    2012年宋某雇请王某等几人进行房屋拆除工作,在拆房过程中,王某不慎从楼上跌下来受伤,后经医院治疗出院。但治疗费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王某将宋某起诉至法院。2013年1月21日,在万安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扣除被告已支付的医疗等费用外,被告还需赔偿18800元。因被告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人员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发现被执行人宋某常年在外务工,据其妻说,可能连过春节都不会回家。案件只好暂时被搁置下来。

    因申请人王某系农民,腿脚不利索,干不了力气活,造成生活十分困难,案件执行不了,执行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虽然宋某常年不在家,但执行人员也会经常到被执行人家看看,也做他妻子的工作,网络查控系统上线运行后,经常上网查找宋某的财产线索。 2016年,通过 “点对点”和“总对总”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会每月定期汇款给其妻子,于是,执行人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宋某劝其主动前来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否则法院会依法将其账户冻结并扣款,并以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宋某考虑到这是其给妻子汇款的账户,使用频繁,如被冻结银行卡里面的钱将取不出;而且如果不执行,法院可能会判他的刑,为了这未付的1万多块钱而被判刑划不来。后被执行人宋某联系其妻子将执行款如数交至法院。

    考虑到申请人之前受伤,腿脚不利索,执行人员于12月15日上午将执行款18800元送至申请人打工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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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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