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心病发作针扎“小三” 避责任法官果敢强执

  发布时间:2017-03-15 08:29:41


    万安法院网讯  姐妹联手打人后被判赔付,却拒不履行,法院法官进行强制执行。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张某因怀疑其老公与邱某有不正当关系,心怀怨念,恰好在逛街途中偶遇邱某搭乘邻居曾某的摩托车去赶集,张某顺手拾起一块红砖朝邱某砸去,将搭车人曾某左眼下的脸部砸伤,邱某见势停车后,与张某相互拉扯,张某某(张某姐姐)见状跑过去,张某把随身放在裤口袋的钩针钻子给了张某某,张某某抓住邱某左手后,用钻子往邱某的脸部和脖子处扎了十多下,致使邱某头皮裂伤、右眼挫伤、身上多处挫伤。邱某先后被送医。经鉴定,邱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因赔偿费用协商未果,邱某将张某与张某某两姐妹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016年6月,万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张某与张某某两姐妹10日内支付5186.4元赔偿款给邱某。

    判决生效后,张某与张某某两姐妹依然拒绝支付赔偿款。无奈之下,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两被执行人常年在外打工,四查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顿时陷入了困境。但执行人员一直未放弃。多次到被执行人家做被执行人丈夫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能帮劝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丈夫表面满口答应但每每不奏效。无奈,执行人员向当地派出所查询被执行人丈夫的身份证号码,然后依身份证号码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存款情况。没想到这一招果然凑效,终于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丈夫朱某有1.5万元的存款,执行人员当即作出裁定,将该款予以冻结。很快,张某某得知丈夫存款被冻结的信息,打来电话执行局表示会尽快支付赔偿款,希望法院将其丈夫的银行存款先予以解冻。执行人员当即表示只有其履行了法律义务,银行账户方能解冻。

    迫于压力的被执行人张家两姐妹赶来法院执行局当即履行了执行款共计5270元,并表示以后再也不打架了。随即执行人员在网络查控系统上申请将银行账户解冻,此案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研究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