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疑妻有外遇 诉求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0-05-21 14:21:59


   万安法院网讯 5月18日,万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曾某与被告罗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曾某要求与被告罗某离婚之诉讼请求。

   曾某与罗某于1999年自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小孩。2006年某晚,曾某发现罗某在办公室与一男性在一起,曾某与该男性发生撕打,导致曾某受伤。曾某因此怀疑罗某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夫妻间产生隔阂。经过双方亲友的劝解,夫妻关系能够维持,并能履行家庭义务。由于曾某对2006年间产生的心结无法解开,便于3月份向万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罗某对曾某诉述其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矢口否认,并称2006年间夫妻产生隔阂后,夫妻感情仍然还好,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要求和好夫妻关系。

   万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曾某与罗某自愿结婚,结婚时间长,且已生育小孩。曾某怀疑罗某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但未提供证据来证实,罗某又否认夫妻感情破裂,并要求和好。因此,应认定曾某与罗某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曾某要求与罗某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万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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