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升值拒不协助登记 法官释法明理当即履约

  发布时间:2010-10-12 10:45:03


    万安法院网讯 10月10日,拿到店面产权证的彭某握着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手,连连说“谢谢法官同志!我长达半年的交涉未果,到法院不到十天就解决了”。

    2007年6月2日,彭某与店面产权人李氏姐妹签订店面产权转让协议,将位于繁华路段的一处店面以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彭某,并约定转让方应协助办理好房产过户手续。彭某付款后即取得该店面所有权并实际处分。今年3月份彭某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时,产权人却因店面已大大升值意图收回店面而拒不协助办理娈更登记,致使彭某办理变更登记未成,彭某经多次交涉未果,无奈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变更登记。

    该案受理后,法官在送达应诉材料时就有针对性地给出卖人李某做工作,明确指出其属于违约行为,并释明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解说下,出卖人认识到不对,随后陪同彭某至房产登记部门协助办理了变更登记,彭某也撤回了起诉,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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