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迷上网口袋空 深夜专偷防范疏

  发布时间:2011-08-31 14:42:03


    万安法院网讯 8月30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当庭判决深夜专门偷无防范单位的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周某平时沉迷上网,但上完网后经常口袋空空。当周某深夜在网吧上完网,看到许多单位安保疏于防范,便心起邪念,打起这些单位的主意来。2010年10月2日晚12时许,周某从网吧出来后来到万安县某局办公室,盗得现金200元、价值230元的香烟10包。2011年4月26日晚12时许,周某从网吧出来后爬进万安县某局,盗得现金1000元、价值1122元的香烟30包。而后,周某又来到某专卖店,撬门扭锁,盗得现金85元。当周某从店里出来时被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周某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能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并全部退赃,有悔罪表现,依法又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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