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困难,我的生活终于有着落了”,9月19日,江西省万安县窑头镇横塘村11组的82岁老人刘冬秀激动地说到。原来,一直困扰刘某的赡养问题,因二个儿子之间关系紧张,虽经村委会、镇政府多次出面调解未能妥善处理,在法官出面协调后,老人的生计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9月19日一大早,刘某拄着拐杖来到万安法院窑头法庭,诉说其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要求法官为其作主,窑头法庭庭长在认真听取到刘某的情况后,迅速启动诉前速调机制,立即电话联系了刘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和镇司法所人员,决定派员前往刘某家中进行调解。
当天下午三点,窑头法庭的三名法官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来到刘某的大儿子家,从法律和道义上做其夫妻俩的思想工作,经过一番耐心的劝说工作后,大儿子及大儿媳当场签字表示同意法官的建议,按每年150斤大米和200元的标准支付给刘某的生活费。从大儿子家出来后,法官们又赶往二儿子张治有家,虽然二儿子已外出做事,但二儿媳在家,法官又做起了二儿媳的工作,通过比较大儿子的给付标准,二儿媳签字同意给付。
近年来,万安县法院十分重视赡养费案件的审理效果,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从快从简化解赡养费案件中的矛盾。考虑到赡养费案的特点,该院大量适用诉前联调程序,广泛联合镇政府、基层村委会、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多方参与调解,将调解工作前移,尽可能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同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方式,法官主动上门调解,避免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有效减少了群众的诉累。今年以来,来该院窑头法庭咨询的赡养纠纷有近十件,无一正式立案,均在诉前通过法官调解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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